公告
河北弘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孙惠平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秦海劳人仲案字[2024]第388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法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海劳人仲裁字(2024)第38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本委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有关规定,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工资差额捌仟柒佰贰拾元捌角整(¥8720.80);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39号二楼205室,电话:0335-3551318.
秦皇岛市海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