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社局网站
公告
信息来源: 仲裁委 | 发布时间:2024-12-16 09:35:15

国兴邦(北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历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国佳桐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秦海劳人仲案字[2024]第324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法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海劳人仲裁字(2024)第3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本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依法作出缺席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工资捌仟柒佰捌拾肆元整(¥8784.00);2、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39号二楼205室,电话:0335-3551318。

               秦皇岛市海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