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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仲裁委 | 发布时间:2024-12-02 16: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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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先胜劳务部:

本委已受理徐静伟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秦海劳人仲案字[2024]第98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法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及组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决定于2025年2月14日9:00分在本委仲裁庭(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就业服务中心314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裁决。

         

  秦皇岛市抚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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