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社局网站
公告
信息来源: 仲裁委 | 发布时间:2024-12-02 16:37:04

公告

 

海港区时颜文化传媒:

本委已受理王倩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秦海劳人仲案字[2024]第222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法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海劳人仲裁字(2024)第22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39号二楼205室,电话:0335-3551318

           

秦皇岛市海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