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秦皇岛市悦欣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享诉你公司一、请求仲裁委确认被申请人自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5月2日的劳动关系。二、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5月2日的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200元。三、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作不满六个月,应支付半个月工资1500元。四、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月份工资200元,5月工资150元。五、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动节加班工资250元。六、以上共计7300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抚劳人仲案[2023]3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组庭开庭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空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就业服务局314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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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