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秦皇岛焕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顺忠诉你公司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劳动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抚劳人仲案[2023]1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组庭开庭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空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23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就业服务局314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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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