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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仲裁委 | 发布时间:2025-04-18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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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强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春生诉你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秦开劳人仲案字【2024】第145号。)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63日上午930分在秦皇岛开发区劳动仲裁庭(秦皇岛开发区腾飞路870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35-8019226

特此公告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