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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信息来源:市级    发布时间:2024-06-11 10:35:30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扶持对象

1.个人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合伙创业对象:符合个人贷款对象人员合伙创办企业为合伙创业。

扶持条件

1.在本市创业、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非退休人员)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人员;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3.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暂不予扶持。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就业创业证》应为城镇登记失业状态,其他人员提供相应信息材料。

贷款额度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2.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次数: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利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贷款用途: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能有违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

担保方式

1.自然人担保:经办银行根据担保人的征信、收入、负债等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担保资格。

2.抵押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土地等,按经办银行及房产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3.质押担保: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有价证券等质押物,按经办银行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

4.其他担保方式: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申请贷款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经营场所租(借)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人员类别认定相关信息材料;

5.担保方式及资料;

6.合伙经营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息报告。

备注:1.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担保人情况表》可到经办银行领取或自行下载;

      3.未婚声明经办银行提供制式表格,无需单独准备。

贷款申请程序

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创业所在区人社部门资格认定→经办银行提交申请

网上办理:需提前将申请资料拍摄清晰保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 “秦皇岛创业担保贷款”或下载“河北人社”APP,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即可。

市本级经办银行网点及联系方式:

── 邮政储蓄银行海港区支行

0335-3858117/3352181

地址:西港路131号(西港路与和平大街交叉口)

── 秦皇岛银行河北大街支行

0335-5998086

地址:河北大街中段欧雅花园1

──邮储银行北戴河支行

0335-4040079/4049122

地址:海宁路13号新华书店北侧

──邮政储蓄银行山海关支行

0335-5163359

地址:山海关南海花园南海西路115-1

──邮政储蓄银行抚宁支行

0335-6687820

抚宁区长征路与察院口交叉口

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0335-3262871

各区(县)人社部门经办咨询电话:

海港区:0335-3551375

山海关区:0335-5137705

北戴河区:0335-4185553

经济技术开发区:0335-3926611

北戴河新区:0335-3592607

抚宁区:0335-7128185/7129523

青龙县:0335-7884522

卢龙县:0335-7209019

昌黎县:0335-2605005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表格下载微信公众号:   贷款网上申请公众号: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