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打造职企双赢格局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9 16:39:00
秦皇岛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提升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办案质效,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全市劳动关系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强化机制保障,筑牢劳动关系“基本盘”
坚持健全机制、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原则,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体系建设。一是坚持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印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广工作的通知》,为企业建立科学薪酬分配制度提供重要参考。及时发布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制定合理薪酬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坚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培育认定工作,成功推荐1人荣获全国第一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先进个人称号,推荐2家企业及20名个人荣获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称号。三是坚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面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加强合同签订审查和履约监督,促进协商成果落地。截至目前,全市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企业379家,覆盖职工105435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348家,覆盖职工14571人;签订行业性区域性综合集体合同58份,覆盖职工24431人;签订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3份,覆盖职工16266人。
二、加强监察执法,撑起职工权益“守护伞”
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聚焦招工秩序监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网络招聘规范指导及合法性审查,在人才市场设立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台,受理投诉举报、监管招聘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网络招聘公司4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0家,下达整改指令书6件。二是聚焦行业日常监管。针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重点检查违反岗位性质、加班加点等违规行为;针对保安、矿山等行业,重点检查选择性参保等侵权行为;针对招用暑期工等季节性用工行业,重点检查录用未成年人、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用工单位527家,查处违法行为96件,下达整改指令书53件。三是聚焦群众举报专查。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快速立案、及时核查、依法处理、跟进回访,有力打击各类违法侵权行为,累计办理非建筑施工领域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和市长热线转办案件3527件,查处违法行为21件、行政处罚2件。
三、坚持源头治理,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实现专项行动精细化。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统筹部署“安薪行动”,持续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开展项目规范化培训,建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质效。二是实现治理欠薪长效化。及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渠道,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和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不消、检查不松。三是实现联合调处常态化。会同住建、信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接访,强化“劳动监察+支付令”“劳动监察+司法调解”等调处方式,累计化解疑难欠薪信访案件19件,为237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385.74万元。
四、提升仲裁效能,搭建劳动关系“稳定器”
秉持以人为本、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矛盾、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关键作用。一是推动仲裁办案提速增效。编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维权手册》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工作规范》,充分采取加大开庭频次、案前调解等措施,有效提升结案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617件,调解结案1228件。二是推动裁审水平持续提升。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活动,通过旁听仲裁庭审、查阅仲裁案卷等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理案件、事实认定、自由裁量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兼职仲裁员业务培训,加强经验交流,提升仲裁办案能力水平。三是推动调解组织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市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引》,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调解组织,争议易发高发乡镇(街道)设立实体化调解中心,累计建立实体化基层调解组织51个,化解劳动纠纷929件。四是推动诉调对接稳步实施。加强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积极协调法院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和裁审信息比对工作,强化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累计化解劳动争议诉前案件305件,调解成功295件,调解成功率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