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谁缴费、谁稳岗、谁受益”原则,属于劳务派遣企业内部用工的,将返还资金拨付劳务派遣企业;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将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实际用工单位。
一、申报上传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协议、分包合同;
3.用工单位承诺书;
4.劳务派遣企业承诺书;
5.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说明。
二、申报流程:
登录网报系统,点击【业务办理】
首先,点击参保登记模块【单位变更登记】,核对单位收款银行信息是否完整
核对信息包括:收款银行行别、收款银行户名、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支行行号、收款银行支行名称
收款银行信息确认完整,该信息用于稳岗返还待遇发放
点击进入,业务办理—失业待遇—【派遣单位稳岗返还】模块
核对派遣单位信息:年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上年新增申领失业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费总额、上年度裁员率
信息录入:填写用工单位信息,按照用工单位名称检索,社会信用代码、失业保险单位编号会根据录入的单位名称系统自动检索用工单位在系统内的信息(注意核对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单位名称、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失业险种单位编号,不一致的问题)
填写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用工单位人员缴费金额)、填写派遣人数
原则上信息录入所填写各被派遣单位缴费金额合计金额【等于】派遣单位信息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信息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材料上传】,上传业务单,附件信息(附件材料按照所属经办机构要求进行材料上传),点击【提交经办】
点击【已申报业务查询】查看该业务申报状态,该业务为即时审核业务,审核通过后等待人社后台进行信息核对结果
附件:1.承诺书(用工企业)